公司所属各分公司,各县(市、区)供电有限责任公司:
为大力营造“依法用电光荣、窃电可耻”的舆论氛围,根据省公司通知,省公司公共关系部将在对内对外宣传上采取措施,积极报道“百日反窃电”工作进展情况。对外省公司将与江西省电视台、《江西日报》及有关中央媒体紧密合作,对全省“百日反窃电”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及时宣传报道,对内在江西电力报一、二版开辟“‘百日反窃电’追踪”专栏。为做好公司“百日反窃电”宣传报道工作,要求各单位:
一、每周至少投一篇反窃电稿件,稿件江西电力报公共邮箱;赣西供电公司新闻中心邮箱:gxgpc@163.com。
二、加大在当地新闻媒体上的宣传力度,每周至少在当地有关新闻媒体上各发一篇反窃电稿件,上稿情况在活动结束后予以通报,并进行考核。
三、在“百日反窃电”活动中,如有查处大案要案情况,应及时报告省公司公共关系部、赣西供电公司新闻中心。
四、省公司与省电视台、公司进行采访时,请相关单位给予支持。
特此通知
江西赣西供电公司新闻中心
江西赣西供电公司反窃电稽查支队
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五日